
快速回答: 自2026年1月1日起,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(IATA)966號包裝指令空運的鋰離子電芯和電池將適用新的荷電狀態(SOC)限制。第一類電池的荷電狀態不得超過額定容量的30%。第二類電池在容量超過2.7瓦時,也適用相同的限制。荷電狀態超過30%的電池需要獲得IATA規定的認證,並且必須符合第一類電池的適用條件。
關鍵要點
PI 966 涵蓋了包裝在設備中但未安裝在設備中的 UN 3481 鋰離子電池。
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,第一部分電池的 SOC 不得超過 30%。
對於 PI 966 第二部分,強制性 30% 限制適用於 2.7 Wh 以上的電芯和電池。
設備中安裝的電池通常按照 PI 967 進行處理,而不是按照 PI 966 進行處理。
UN 38.3 測試摘要可用性、包裝、標記、標籤和文件必須針對適用的章節和承運人分別進行評估。
第一部分:PI 966 涵蓋的內容
1.1 與設備一起包裝與包含在設備中
當鋰離子電池與所供電的設備包裝在同一外包裝內,但未安裝在設備中時,適用PI 966規定。例如,便攜式醫療監視器隨附單獨的替換電池組。正確的運輸名稱為“與設備一同包裝的鋰離子電池”,聯合國編號為UN 3481。
如果電池在運輸過程中安裝在設備內,通常適用PI 967。未安裝設備的電池適用UN 3480,通常遵循PI 965。在選擇包裝、標記、標籤或檔案之前,必須確認此實體配置。請查看我們的 聯合國3480號條例與聯合國3481號條例指南 基本差別在於此。
1.2 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
第二部分適用於額定容量不超過 20 Wh 的鋰離子電池和額定容量不超過 100 Wh 的電池組,但須符合所有適用條件。容量更大的電池和電芯則按照第一部分處理。本部分涉及包裝性能、危險資訊傳遞、文件記錄和操作人員驗收。
型號 | 包裝說明 | 2026 年 SOC 治療 |
|---|---|---|
電池單獨出貨 | PI 965,聯合國 3480 | 適用30%的限額,但須遵守相關規定並獲得批准。 |
電池組 | PI 966,聯合國 3481 | 第一部分:最高 30%;第二部分:當功率高於 2.7 瓦時,最高 30%。 |
設備內含的電池 | PI 967,聯合國 3481 | 適用不同的規定;請核實最新的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危險品規則(IATA DGR)和營運商差異。 |
第二部分:了解 30% 的 SOC 要求

2.1 生效日期和範圍
修訂後的 PI 966 SOC 規定將於 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。對於第一部分,鋰離子電池和電芯在空運時的充電狀態不得超過額定容量的 30%。
對於第二部分,額定瓦時數高於 2.7 Wh 的電芯和電池組,其荷電狀態 (SOC) 不得超過 30%。因此,不應將開篇聲明簡化為所有 PI 966 電芯,無論尺寸大小,都須遵守完全相同的條件。
2.2 出貨量超過 30% SOC
即使承運人非正式地接受了超過30% SOC的PI 966貨物,也不能繼續運輸。根據2026年國際航空運輸協會(IATA)指南,托運人必須遵守適用的第一部分規定,並獲得始發國和運營國當局的書面批准,且須符合相關規定。
由於審批和操作人員的變動可能會增加時間和不確定性,製造商通常應計劃生產出貨、檢驗和存儲,以便在包裝前使合格包裝的數量達到或低於 30%。
2.3 為什麼降低SOC很重要
較高的荷電狀態 (SOC) 意味著在發生內部短路、擠壓或熱失控時,電池儲存的能量更多。降低荷電狀態並不能消除電池風險,但可以減少用於散熱和散熱的能量。當 NMC、LCO、LMO 和 LiFePO4 鋰離子電池符合 PI 966 標準時,也適用相同的監管規定。
第三部分:可辯護的SOC控制流程
3.1 定義測量方法
國際航空運輸協會(IATA)制定了運輸限額,但並未規定每批貨物都必須使用同一種通用的照片和序號記錄。儘管如此,托運人仍應保留一份有據可查的品質流程文件,以證明其如何達到限額要求。
此方法可採用經過驗證的電池管理系統 (BMS) 讀數、庫侖計數資料、充電器或放電器輸出,或其他適用於電池組的工程方法。對於開路電壓曲線平坦的電池、老化電池組或近期充電的電池,僅憑電壓可能不足以進行評估。應明確靜置時間、溫度範圍、測試儀精度和驗收標準。
3.2 生產和倉儲控制
確定電池型號、瓦時額定值和適用的包裝說明。
使用受控設備和經批准的限值對電池進行放電。
使用文件中規定的方法驗證 SOC。
驗證後防止意外充值。
保護端子並妥善包裝電池,防止移動和意外啟動。
根據公司品質系統記錄批次或出貨結果。
投標前請確認航空公司及貨運代理的變更。
聰明 電池管理系統 可支援SOC驗證,但其顯示值應在不同的溫度、電池使用年限和負載條件下進行驗證。電池管理系統(BMS)的估算可靠性取決於其演算法、校準和可用的電池資料。
第四部分:包裝、標記和文件
4.1 聯合國 38.3 測試總結
用於運輸的電芯和電池必須符合適用的聯合國38.3號指令要求,除非有特定例外情況。製造商和後續經銷商必須提供聯合國38.3號指令測試摘要。但這並不意味著每個包裝都必須附帶完整的測試報告。
4.2 軟體包要求取決於該部分
電池必須採取措施防止短路、損壞以及在外部包裝內發生移動。設備和電池的包裝必須確保意外操作不會造成危險狀況。具體的標記、標籤、文件和數量限制取決於適用的是第一部分還是第二部分,以及現行的國際航空運輸協會(IATA)危險品規則。
請勿將安全資料表、通用安全運輸證明或9類標籤視為所有PI 966貨物運輸的一般要求。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對危險訊息傳遞的要求不同。各國法規和操作人員的差異也可能更為嚴格。
4.3 確認操作員變更
國際航空運輸協會 (IATA) 的要求構成基本準則,但航空公司可能會附加額外的驗收條件。在出貨前,請務必確認最新的 IATA 危險品規則 (DGR)、各州之間的差異、各業者之間的差異以及貨運代理的驗收程序。對於包含多個備用組件的醫療器材、機器人和工業設備而言,這一點尤其重要。
第五部分:製造商準備狀況檢查表
確認電池是單獨存在、與設備一起包裝或包含在設備內。
請核實電芯和電池的瓦時額定值。
選擇 PI 965、PI 966 或 PI 967 以及正確的章節。
從 2026 年 1 月 1 日起,在規定的情況下,應用 30% 的 SOC 要求。
驗證SOC測量和放電過程。
保留聯合國 38.3 測試摘要。
使用能防止短路、損壞、移動和意外啟動的包裝。
根據適用部分的要求,貼上標記、標籤和文件。
每次發貨前,請檢查各州和營運商的差異。
對生產、品質和物流人員進行修訂後流程的培訓。
對製造商而言,最有效的應對措施並非增加無依據的文件,而是建立一套可重複的流程,將電池規格、SOC 控制方法、UN 38.3 證據、包裝說明和承運商驗收檢查聯繫起來。
常見問題
30% SOC 規則是否適用於所有 PI 966 電池?
第一類電池的荷電狀態 (SOC) 不得超過 30%。第二類電池的強制限值適用於鋰離子電芯和容量超過 2.7 Wh 的電池。請務必核實最新的 IATA 危險品規則 (DGR) 和營運商的相關規定。
當設備中安裝了電池時,PI 966 是否適用?
不。安裝在裝置中的電池通常歸類於 PI 967。當電池與設備一起包裝但未安裝在設備中時,適用 PI 966。
電量高於 30% 的電池能否僅憑航空公司許可進行運輸?
不。 2026 年的指導意見要求貨物運輸必須遵循適用的第一部分規定,並獲得原產國和經營國的批准。
每批貨物都必須附帶 UN 38.3 測試報告嗎?
不。適用的檢測報告摘要必須提供,但並非必須隨每個包裹一起寄送。承運人或相關部門可能會要求提供佐證資料。
每批PI 966空運貨物都必須提供MSDS嗎?
國際航空運輸協會(IATA)並未將安全資料表(MSDS)作為所有PI 966包裝的通用危險品運輸單據。承運人、客戶或地方當局均可能要求提供MSDS,因此請分別確認商業和營運商的具體要求。

